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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库存废料回收,一个电话上门服务

废塑料则是在民用、工业等用途中,使用过且最终淘汰或替换下来的塑料的统称。它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:1.再生塑料、2.再加工塑料、3.回收塑料、4.可重复使用塑料、5.可回收再利用塑料、6.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。

1.再生塑料

经工厂模塑、挤塑等预先加工后,用边角料或不合格模制品在二次加工厂再加工制备的热塑性塑料。

注: 许多规范中再生塑料限于清洁塑料使用,它满足对新料规定的要求,而且其产品质量实际相当于由新料制得的产品。

2.再加工塑料

由非原加工者,用废弃的工业塑料制备的热塑性塑料。

注: 再加工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、增塑剂、稳定剂、着色剂等。

3.回收塑料

由经清洗和粉碎的废弃制品制得的塑料。

注: 广义而言,回收塑料指边角料或废弃制品的任何再利用,包括热解回收有用的原始化学物质。回收塑料可以再配或不再配填料、增塑剂、稳定剂、着色剂等。

4.可重复使用塑料

成型后制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,且性能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的塑料。

5.可回收再利用塑料

废弃后,允许被回收,并经过一定处理后,可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。

6.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

废弃后,不允许被回收再加工利用的一类塑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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